国家技术指导组专家赴我省调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成员、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胡善联教授一行4人于6月28~7月1日到我省襄樊、孝感两地调研并指导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工作,专家组实地考察了枣阳市、安陆市和汉川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专家组7月2日与省卫生厅就此次调研工作交换了看法意见,专家组对三地新农合机构能力建设、合管员巡查制度、一站式报销审核制度及信息反馈制度等给予了肯定,并就门诊基金使用模式及效果、新农合补偿模式调整、新农合运行的评价指标、体检方式的改变、门诊统筹地区基金运行风险的控制和慢性病补偿管理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并就下列问题提出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扭转农民群众认为家庭账户是个人缴费所返还的错误观点,并纠正少数干部因初期筹资成本高、难度大所产生的不征收或者少征收农民个人缴费的错误思想。同时,要切实控制门诊医疗费用,通过使用好门诊基金,发挥门诊家庭账户扩大受益面的作用。
二、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参合农民筹资水平与补偿水平相结合的模式调整的可行性及方法,比如根据不同缴费额度提供不同补助比例的方式。
三、对于新农合运行情况的评估需采用更多评价指标,如双向转诊率等,以更全面更充分的对各地合作医疗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估。
四、加大对门诊统筹地区的跟踪性研究,利用其引导农民及时就医、及早就医并提高门诊基金使用率的正面作用,同时注意克服门诊统筹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造成参合农民自付费用增加的问题,并防范门诊基金超支风险。
五、加大对门诊慢性病补偿的管理力度,规范对病种的选择、补偿的方式、补偿的额度等确定,并对补偿的预期效果进行年度评价。
六、进一步探索体检基金的使用方式,注意体检对象、体检内容的选取,要促进各地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的,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细节管理。
七、落实合管员巡查制度,防止参合病人及定点医疗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同时向定点医疗机构反馈费用扣减情况,向出院参合农民进行回访,加强信息的交流和反馈,进一步完善本地新农合实施方案。
省卫生厅胡菊萍副厅长参加了意见反馈会,听取了专家组的意见反馈,并对专家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