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医办
 仙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返回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合医办
合医办
首页>>新闻动态>>合医新闻>>正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状、评估与完善

........................................................................................................................
上网发布时间:2006-11-28 8:59:01 点击次数:

    (1)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了农民的卫生健康,有效地缓解、遏制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势头,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以国务院确定的四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省份之一的浙江省作为例,在2003年确定了27个县进行试点。根据国务院关于东部地区可适当加快步伐的意见,在其他地区也陆续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2005年6月底,全省已有81个县(市、区)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90%,参合农民2399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69%,累计筹集资金17.66亿元,已有74.91万人次报销了住院费用,273.76万人次得到门诊报销和健康体检,为降低农民医药费用负担,解决农村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作为全国最贫困省份之一的贵州省从2006年1月1日起,将在原来10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基础上,新增24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将有1300多万农民享受“看病报销”的实惠。

    (2)改变了农民的就医观念,树立和提升了党和政府踏实为民办事的形象。以往农民由于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因此,患病后要吗不看拖着、要吗去个体诊所甚至一些黑诊所或找神医看病,只有到病严重了以后才去医院,但往往是直接去了级别较高的三甲医院,导致乡镇医院、县医院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参合农民“有病即看”的情形明显增多,乡镇医院的使用效率也提高了许多。另外,本次试点工作与以往两次重建工作相比,其最大区别就在于政府首次承诺在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对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每人每年补贴10元,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的补贴不低于10元。这是国家第一次对于农民医疗保障的出资,表明了政府对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给予了新的高度关注,实际上是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于终结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矫正城乡资源分配不公的决心,树立和提升了党和政府踏实为民办事的形象。

    (3)带动、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上世纪80年代旧的合作医疗解体后,伴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市场化倾向,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事业基本成为一片空白。本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国家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为基础并配套了医疗救助推出的,以此为契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都加大了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的投入,并在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改扩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改进医疗设备、加强预防保健和疫情监测、城市卫生支农和卫生知识宣传及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4)实现了制度创新。与传统的合作医疗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与发展:一是资金筹集上,加大了政府的支持力度;二是统筹层次上,从以乡村为统筹单位提升到以县为统筹单位,提升了两级;三是合作方式上,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四是管理方式上,实现了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和管理监督并重的转变;五是配套改革上,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2]

    (5)增强了政府进一步加快解决农村医疗保障的信心。这方面最明显的标志就是由于两年多的试点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越来越多的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中央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从而力争2008年实现制度在全国的基本推行。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这也是众多专家学者这两年关注的焦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大不保小”的模式存在弊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根据近几年农村居民因患重、大病,治疗负担沉重而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突出这一实际情况推出的,总体而言是正确的选择,不过在实际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一是有些地区“只保大病、不保小病”,忽视农村居民在小病治疗费用上承受能力有限这一事实,以致于小病拖成大病的现象较多,从而造成合作医疗基金入不敷出并导致制度难以为继;二是“保大病”不可避免就要降低覆盖率,起付线越高,收益面越窄。如江苏南通将起付线定为7000元,受益面为0.1%;盐城的起付线定在3000元,受益面为2%,其中7000元以上档次部分,受益面为0.2%;⑥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则是农民自愿参加,所以,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群众“退保”现象;另外,现在一般农村合作医疗都是报销住院费用,即认为住院才是大病,其实情况并非如此,许多人患有一些严重的慢性病,又不适合住院治疗,但过高的医疗费用则得不到报销,病人的经济负担十分沉重,长此以往可能会影响到农民参保的信心,也会导致道德风险,如一部分农民可能患小病就会去住院治疗。

本新闻共6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4  5  6  

 
[来源: 本站]
2006-11-28 8:59:01
........................................................................................................................
【打印该页】 【关闭窗口】
           
卫生部 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中心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卫生厅
内部办公 |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投诉建议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仙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ICP备案:鄂ICP备06022846号 技术支持:江汉热线
地址:沔阳大道18号 电话0728-3239771
本站中文域名 仙桃合作医疗.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