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讯
仙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第4期) 2008年3月16日
六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作区
筹备会议在我市召开
为了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合作与交流,最大限度地满足参合农民异地就近就医需求,经江汉平原部分县(市)合管办协商,并报省新农合办公室同意,决定共同建立洪湖、监利、潜江、天门、汉川和仙桃六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作区,钟祥市作为观察员参加协作区活动。
3月12日,江汉平原六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作区筹备会议在我市召开,市卫生局副局长卢业银主持会议,七县(市)合管办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七县(市)合管办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当地2007年新农合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并就共同建立江汉平原六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作区以及调整2008年实施方案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协商讨论,并形成如下共识:1、建立协作组织。六县(市)地域相连,交通便利,人民群众往来频繁,传统友好,建立新农合协作区不仅打破区域和行政上的限制,有利于参合农民看病就医,而且有利于新农合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协作区很有必要,势在必行。2、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六县(市)将本着平等协商、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长期的新农合政策沟通、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等系列合作机制;设立协作区秘书处,六县(市)合管办轮流牵头,每两月召开一次例行会议,组织一次交流活动,开展双项与多项合作,共同提高,共同进步。3、监管协作,相互认可。六县(市)建立长期的新农合监管协作机制,实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互认制度,确保协作区内参合农民异地住院享受同等待遇,逐步建立异地就医现场补偿制度,并将合作拓宽到医疗卫生以及其它领域,以求更大限度地造福于民。
会议决定,四月中旬在潜江市召开六县(市)协作区例会,讨论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互认制度等有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