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讯
仙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九期) 2007年6月8日
省卫生厅副厅长胡菊萍视察我市合作医疗工作
6月6日下午,省卫生厅副厅长胡菊萍轻车简从,检查指导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市卫生局局长闵银华陪同视察。
胡菊萍先后视察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西流河卫生院,详细了解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实地察看了农民的就医和诊疗过程及合作医疗政策公开、参合农民补偿公示等情况,征询了当地党政领导和群众对新农合的意见。最后,胡菊萍充分肯定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成绩,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市、镇两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要注重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要加强对村卫生室执业行为的监管和指导,对医疗机构的过度医疗、重复检查、分解收费、滥用抗生素、滥用激素等行为要及时查处,严格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特别是镇级合管站要强化一级审核责任,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事前、事中监督机制,尽量将违规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二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各级医疗机构要提供中医药及针灸、推拿、拔罐、敷贴、熏洗、穴位注射、热熨等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在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和实际操作中,认真落实好中医药和中医适宜技术项目在原规定补偿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补偿的政策。
三是要做好双向转诊工作。引导、鼓励农民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医,对上级医院住院治疗已确诊的或恢复期的病人,向下级医院转院继续住院治疗,让农民享受最实惠的就医方式。这样既降低了医药费用,又合理利用了卫生资源。
四是要注重内部管理与成本核算。注重培养和提高医疗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其监管水平。医疗审核工作在现有网络管理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实行网上实时审核,提高审核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把主要精力用于监管和探索分析上来。同时,做好新农合制度运行中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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