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讯
仙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六期) 2007年3月26日
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参合农民的满意度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以来,共补偿人次4.4万,补偿金额264万元,有效缓解了参合农民看病贵的问题。但是由于新农合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为此,市卫生局近日在郭河卫生院召开15个镇卫生院院长会议,专题研究当前新农合推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探讨解决方法。局长闵银华同志着重就各地如何提高参合农民的满意度发表讲话,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要对就医补偿中反映较突出的个案作好调查处理和宣传解释工作。如果病人住院补偿争议属操作有误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同时要加强与群众、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增进理解与支持。如果是因对政策不理解有抵触情绪的患者,必须上门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二是要严格执行诊疗程序。对参合病人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禁过度医疗消费而增加农民负担;要严格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目录外用药必须征求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认可;医疗服务收费按去年惯例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和每日费用清单制度。三是要严格把好“三关”。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要严格把好参合农民入院身份审核关、市外转诊关、费用补偿审核关。严禁将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合人员收住入院或将符合出院标准的参合人员继续滞留住院;对病历记载不清、超标准收费或发生的医疗费与病情不符的,合作医疗基金不予补偿。四是要提高服务质量。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优质服务体系和便民服务措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设施,努力为患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医疗服务。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要以广播、电视、宣传单、宣传专栏等形式,把新农合政策、参合农民就医指南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并从心里真正拥护这一制度。六是要加大院务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住院病人操作流程和获得补偿情况,设置参合农民意见箱,进一步改进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争取广大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的理解和支持,尽一切可能提高参合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满意度。
**市合管办从本月28日至下月6日审核当月参合农民市内就诊医疗费用补偿资料,逾期不再办理。 通过对元至2月份市内医疗费用补偿资料审核评定,给予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张沟卫生院等三家医疗机构三个月的病历免审权;给予西流河、陈场、杨林尾、长淌口等四个合管站自审相关资料,免送病历审核权;请上述三个医疗机构继续严格自律,四个合管站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补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