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市卫生局局长闵银华同志的电视讲话
同志们:
备受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二00七年元月一日起在我市就要正式实施了,这项惠及全市百万农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不仅对解决当前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得到一定的缓解,特别是对部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将起到举足轻重作用,而且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心和爱护,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市委、市政府对于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从政策落实、组织领导、经费配套、组建机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截止2006年12月31日止全市参合农民达八十八万多人,征收基金一千三百多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前的各项工作都已准备就绪。只要是具有我市农村户口、缴纳15元基金的农民看病就医均可得到一定的补偿。
为了把这件好事办好,确保农民满意,社会认可,真正让各级党委和政府放心,我们要求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人员切实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党和国家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维护合作医疗制度的严肃性。
二、要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确保参合农民得到实惠。要本着方便、快捷、满意的原则,在门诊就医时,参合农民凭《医疗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住院治疗根据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分段补偿标准在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时,由医院一次性支付报销费用;市外医院就医和外出务工的参合农民,住院治疗的补偿费用凭有效证明直接到市合管办或当地合管站审核后予以报销,最大限度地保障参合农民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
三、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对参合农民看病就医严把“四关”,即参合农民身份的确认关、入院关、转诊关、报销关,尽心尽责为参合农民提供诊前、诊中、诊后的优质服务,让农民放心住院、安心治病、满意回家。
四、切实加强对合作医疗运行中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也恳请农民朋友和社会各界对农民就医行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经办机构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健康、有序的运行,为实现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作出应有贡献。
祝广大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同时借此机会向所有关心、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广大医务工作者致以新春祝福:祝大家新年愉快,合家幸福,身体健康!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